電音舞曲的國度裡,只有黑夜,沒有白天。
高聳的音響是城牆,築起一座狂歡的城堡。DJ是國王,亦是派對的心臟。當控制台的旋鈕推桿開始運作,44節拍即成強勁的心跳,把沸騰的血液輸送至派對的子民。
舞人的腳步與拍點重音,如齒輪鑲嵌同步韻律。人們在無光的舞池,模糊了臉孔,身體任由霓虹光束在漆黑中塗鴉。他們說:「音樂放到哪裡,我們就跳到哪裡。」
徹夜狂歡通宵達旦,直到太陽升起。這幅電子音樂類型下的音樂場景(music scene),又稱「銳舞」(Rave)。

台灣在90年代末出現第一波電子音樂(electronic music)浪潮,這類銳舞派對(Rave party)也曾盛行全台,直到千禧年後,銳舞與電音舞廳因牽涉違禁藥物「快樂丸」(Ecstasy),在警政掃蕩之下一度絕跡,電子音樂也因此背負長年的污名。
但彷彿時光輪迴一般,銳舞正在台灣復興。
地下舞場林立、快閃派對游擊全台,穿著Cyberpunk的時髦男女重現了上世紀末的銳舞場景。重擊的低音擴散城市肌理,他們扛著音響,佔領廢墟、地下道,與休市的菜市場。狂舞的身影甚至在社會運動現蹤,成為一種倡議的行動。
他們為何而舞?端傳媒走入地下銳舞派對與夜店,探訪銳舞的魅力為何在台灣30年不滅,派對精神又將如何蔓延全台。
野場
清明時節,果不其然地細雨紛紛。住在桃園南崁山腳下的小柏,沒想過家裡窗戶望出去的一座無聊山頭,今天有人來開趴。
派對主場是山頭上那一座荒廢數十年、剩下斷壁殘垣的將軍廟。一個上午,各路人手各司其職,有人扛發電機、架設兩座足有一層樓的高聳巨型音響;廊道上還有人擺攤,備酒水菸火作為等下狂歡的燃料。
當蒼白石牆掛上霓虹燈、排煙管,與乾冰機吹出白煙。Raver稱這種「廉價奇觀」才夠格稱作硬派Rave Party。
每一次「野場」(即游擊式戶外銳舞派對)都是一期一會,二十四小時限定。這回的舞池分上下樓層,兩廳有各自演出名單,一位DJ播放一小時,從House、Techno,到Drum and Bass,不同曲風從傍晚接力放送至清晨六時天亮時。
當夜色漸暗,舞池的拍點漸強,前來的人流也漸多。不過一眨眼的時間,冷清的廢墟竟已湧入兩百多位舞客,他們從北中南各地專程驅車來派對,場景轉瞬如喧囂夜店,階梯下樓需側身,點酒買菸請排隊。
野場通常以游擊形態,一天一夜佔領市郊的廢墟、地下道或河濱橋下;也有秘境派的,探索山林、海灘、甚至無人的荒廢碉堡等。派對的時間、地址不在網路公開,大多口耳相傳於Raver圈子。連門票也僅收個一、兩百元,甚或免錢,純補貼成本油錢。
這些人為派對而遷徙各地。發起的人與捧場的人,共享一個純粹的理由:在這裡,電音可以毫無限制、不受歧視——不用再擔心鄰居噪音投訴,不必在乎局外人的異樣眼光,也不用屈於某個地下秘密空間——在此,他們實現銳舞與派對自由。






藥物文化
台灣自疫情後,或許是解封下的社會風氣,亦或是復古樂潮再現,曾在1990年代紅極一時的psy trance(迷幻傳思)、progressive house(前衛浩室)、hard techno(鐵克諾)等電子音樂類型,以銳舞派對的姿態重返台北夜景。
週五夜後的台北,形同一座不見天日的不眠之城。地下電子音夜店湧現,如Pawnshop(當鋪)、23 Music Room、FINAL、La Fin Taipei,成為孕育Z世代Raver的新據點。連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北流)、高雄駁二藝術特區(駁二)都接連辦起售票大型銳舞派對,銳舞文化盛況空前。
這情景相對於千禧年後,「銳舞」被社會視為化外之地,與警方全面取締查禁的年代,彷彿兩個平行時空。
銳舞最早起源於1980年代末的英國。時下年輕男女為了放電子音樂、嗑快樂丸(Ecstasy,一種以MDMA為主成分的精神藥物),只能躲在地下舞廳、倉庫或廢墟徹夜狂舞。秘密派對的風潮迅速在青年世代形成流行,後來席捲全球成為90年代最重要的青年次文化之一。
30年前,1995年台灣出現了歷史上的第一次本土銳舞派對,也是台灣音樂青年文化跟隨西方腳步最近的一次。
當時才二十初頭歲的DJ @llen,就像時下野場派對的作風,同樣開著一台貨卡、載著幾顆喇叭,在1995年7月29日新北市二重疏洪道發起首場戶外銳舞派對。不同的是,在沒有Instagram、臉書等社群網站,人們只藉著BBS或文青書店、戲院張貼廣告來宣傳——那一晚,來了上百名台灣最資深的電子音樂愛好者,也為台灣派對史記下一筆。

在此後數年裡,大大小小的戶外派對「入侵」各地,北至陽明山、大稻埕,南至墾丁南灣,穿梭在河堤、山區等曠廢場地,少則百人、多則千人。DJ @llen曾在訪談指出,90年代初野場盛行,是台灣第一批Raver對於「無處聽音樂」的具體回應。
不過,真正令90年代末銳舞大流行的燃料,是潛藏在音符下的藥物文化。
音樂與藥物糾纏並非史上第一次發生糾纏。1960年代LDS(一種強烈致幻劑)被視為啟發靈感的媒介,間接形成迷幻搖滾的風潮;大麻亦與雷鬼音樂文化深根蒂固。電子音樂則與快樂丸一拍即合。
快樂丸是以MDMA為主成分的精神藥物,具興奮及迷幻作用,為施用者帶來「狂喜」的體驗,至今在多數國家被視為法定違禁品。然而,此藥物最初在1970年代,也因其具有增強同理心、減壓欣快的效用,被用於社交焦慮及創傷後壓力症(PTSD),而有「愛之藥」(Love drug)之稱。
電子音樂與快樂丸的完美結合,聲音藝術家林其蔚在其著作《超越聲音藝術》曾解釋,電音機械性、重複節拍的特性,能營造出一種無時間感,讓意識循環往復,誘導了類似恍惚、出神的狀態。換言之,電子音樂的特性,具有藥物共性,「它(電子音樂)本身就會將聽眾下藥。」
一位28歲在金融業工作的Raver阿誠形容,電子音樂與快樂丸,對他而言就像餐館的食物與烈酒,「通常是為了聚會與美食而去,只是來一杯會讓氣氛更好。」他們熱衷電子音樂的魅惑效果,而若借助藥物,魅惑效果則能發揮至極致。且快樂丸的另一特性,通常必須在集體時刻才能昇華藥物效果,「我認為它是一種社交的助興劑。」
在快樂丸被視為毒品的現況下,阿誠的說法聽來輕描淡寫。但其實在90年代末,MDMA尚未受台灣官方管制前,快樂丸迅速成為流行於青年族群的時髦(且未被管制的)藥物,直到1999年政府制定MDMA以及快樂丸的管制措施,「娛樂性藥品」從此被劃下黑與白,是與非的界線。
但銳舞趨勢已勢不可擋。90年代末,舞廳業者為大批年輕Raver打造專門的電音舞廳,舞池遼闊、氣場迷幻,甚至帶有一種墮落的氛圍,成為台北夜生活的主流。快樂丸也迅速成為黑道、走私者們眼中的「新暢銷品」。
銳舞被收編至商業舞廳,甚至部分店家正由黑道經營成「夜店兼毒品通路」加速電子音樂與快樂丸的風行。這也使得短時間內,進入大眾視野的銳舞派對引起警政單位與媒體的關注。







safe zone
2002年6月8日,一則頭條新聞成為銳舞由盛轉衰的轉捩點。
香港藝人蘇永康與台灣女星安雅在當時台北知名的電音舞廳「TeXound」(俗稱台客爽)遭警方查緝施用快樂丸,明星光環受毒品污點重創,社會輿論也開始對電音舞廳與毒品濫用出現全面道德恐慌。警力升高對電音舞廳的臨檢頻率,TeXound也因此案一度歇業避風頭。
但公權力與Raver的對立,令在黑暗中的銳舞魅力更顯深邃。2003年,TeXound悄悄在原址重開,初滿18歲的作家羅毓嘉回憶,彼時BBS同志版上正熱烈討論著大夥們要相約去「新Te吃糖」(指捲土重來的TeXound施用搖頭丸)。
「蘇永康的新聞既是醜聞,亦是給所有叛逆青年的大型廣告——召告天下『台客爽』就是一間搖頭店!」
羅毓嘉回憶,TeXound位在中山區商業區背面的一隅地下場,不專程前往不可能發現那裡有一處暗黑空間。夜點小門前點了一顆綠燈,「少年少女就尋著那盞鬼火而來。」
荒唐的是某個週末夜,正讀政大的他與一位台大學長初次結伴探險,就不幸碰上臨檢。警察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卻在看到兩張台大、政大學生證後神情大變,「從板著臉孔,變苦口婆心勸我們這群『國家棟梁』別進去同流合污。」
「社會的階級當下血淋淋地擺在眼前。他們想的是,我們會學壞,而非你們就是來做壞。」他說。
奇妙的是,即便外人激進地告誡著門後是龍蛇雜處之地,進入舞廳後的他,卻感覺自己在一個前所未有的safe zone。
他說,那裡集結著所有「被正常社會劃分在外的人事物」,黑道、同性戀、用藥的⋯⋯「所有不能夠在檯面上講的東西,在TeXound都變成了現實。」
且由於快樂丸主成分MDMA的藥性,令施用者更容易放下戒心,「有點像吃了誠實豆沙包」更輕易地分享真心話、與人互動,使得銳舞場景(相對現實社會)奇異地成為Raver眼中愛與和平的異境,無分性別、性向、身份與貧富。令羅毓嘉一輩子難忘的時刻,是人生沒見過一名黑道的他,某回在舞池包廂手舞足蹈,結果被一個包手刺青的弟兄搭肩:「欸,我大姐說你跳舞很可愛,想請你拉K。」
超現實的情節,與社會觀感強烈反差的體感,令羅毓嘉長達半年的週末流連於電音舞廳,「我覺得那種快樂很難言喻,像是從痛苦中擠出來的。」一方面與派對同好躲避臨檢、互通有無。「這個社群很像一個被強國打壓的小國」,舞池裡一期一會的人們,亦是一天一夜的共同體:我們心裡想的是,今晚不要讓任何一人被警察帶走。
這與西方銳舞文化衍生的PLUR原則(Peace、Love、Unity、Respect)呼應,「那種跑趴的經歷會改變你對人生的想像。」即使「PLUR」的感受起於藥性,但當藥效退潮後,意識與體悟卻會長留生命。
羅毓嘉拿出他使用了20年的臉書帳號,自介欄至今坦蕩蕩地註記:「PLUR-Peace, Love, Unity, and Respect.」奉為人生圭臬。
然而在公權力介入的力道加大,電音舞廳的內與外狠狠地劃分出兩種世界,一邊是法律與秩序的社會,一邊是只屬於舞人們的烏托邦與失樂園。當執法與臨檢強度升高,舞客難擋紛擾,2004年,台北兩大電音舞廳2ND FLOOR歇業、TeXound也永久熄燈。

在台灣推廣電子音樂多年的「耳朵蟲」創辦人Aya形容,此後,台灣進入「電音大滅絕」的時代。
「官方掃蕩的方式非常極端,『夜店』被允許繼續,唯獨『電子音樂類型的夜店』被打壓。」他說,這波執法完全是針對音樂類型,放電音就週週臨檢、改播Hip-Hop就相安無事,許多舞廳為了生存只好改變曲風,舞池縮小,改為座位,商業模式也轉變為美式夜店的包廂消費制。
Aya回憶,當時有桃園知名的電音舞廳(為了以示反毒決心,連廁所隔間的門板、馬桶蓋全部拆掉(編按:因部分舞客會在廁間施用藥物),最終依舊黯然退場。
電子音樂盛世嘎然而止,Raver的派對場域轉往Home Party或汽車旅館等私人空間,成為小眾圈子的嗜好。但也有不少派對份子「返璞歸真」借鏡90年代的野場模式,例如音樂人林強主導的「和Party」、Aya也於2008年成立「耳朵蟲」,都是著名的小派對組織。
只是野場派對無法迴避噪音、非法佔領與根深蒂固的毒品聯想,時常成為民眾檢舉、警察驅離的「不正當娛樂」。近年最著名的一場「華山大草原地鐵趴」,多位銳舞愛好者使用華山公園鐵路地下化出口的鐵路引道舉行銳舞派對,後續遭鐵路局控告活動主辦人擅入法定禁區,也令Raver的派對主義成為一種風險與賭注。






非關藥物
「藥物」是銳舞與電子音樂文化最經典的爭議。對銳舞支持者來說,把銳舞派對簡化成「藥物文化」並不公平。
Aya便觀察,藥物在銳舞派對的場域中,處於一種「包容、不過問,但也非必然」的曖昧狀態。事實上,在他長年的觀察下,Raver使用酒精、香菸等合法物質助興的比例,其實大幅高於使用快樂丸、大麻或LSD等其他違禁物質者多。
但不可諱言地,許多電子音樂的出現,一來是創作者服用藥物後激發靈感而生,對聽眾而言,藥物也能將電音的魅惑效果帶到極致,例如「酸浩室」(acid house)中的「酸」即是公眾對迷幻藥物的稱呼,暗示了兩者唇齒相依的關係。可是另一方面,仍有許多許多著名的電音創作者,如4 Hero、Dave Clarke皆以「不吃藥」著名。
現年30歲、具有律師身份的小宗,兩年前造訪台北的電子音樂夜店Pawnshop,當時的他還不知道「銳舞」一詞,只知道那昏暗的空間、無限重拍的techno,彷彿磁鐵般牽引著自己的想望。站在比人還高的音響面前,44節拍佔滿耳膜與思緒,「那種融在一片黑暗中的感覺令我著迷。」
他自曝,是上班寫訴狀時,也會聽techno的音樂狂粉。但銳舞場景的迷人之處,在於空間與集體性,「就像一人在家看Netflix,與一群人在電影院看巨幕的享受是不同的。」他至今未曾使用過違禁藥物,踏入地下夜店只為音樂、空間與一群享受跳舞的人。
但他也直言,電音舞池是他第一次察覺自己與毒品只在一線之隔,甚至,唾手可得。從旁人若有似無地一句「丟了嗎?」(指吞食搖頭丸的術語),或是從廁所出來鼻頭還沾著白粉的人們——這個場域,不可諱言地,因毒品的可近性,成為許多人首次施用藥物的地方,甚至從而接觸成癮性更高、對人體傷害更大的毒品(如安非他命、海洛因等),這也是為何快樂丸被稱為「入門藥」(gateway drugs)。
小宗說,他不用藥物的原因,一是來自現實觸法的恐懼,二是對於身心成癮的憂慮。此外,快樂丸的成分除了MDMA之外,也時常混雜其他不明物質,成分與效果難以預期,亦是其不容忽視的風險。

第二波電音復興
然而,就在「電音大滅絕」的十年後,第二波電子音樂的復興悄悄在台灣醞釀。
2014年後,EDM(Electronic Dance Music)經由像是Ultra和Tomorrow Land等國際大型電子音樂季,重新打響電子音樂的名氣。這股派對風潮,在2020年疫情趨緩與經濟復甦後,以反作用力極大的解放能量捲土重來。
過去三年,大型商業電子舞曲活動也進駐台灣,Raver一詞在Z世代重現,可是「銳舞」似乎不再是一種地下派對的動詞,而是一種流行趨勢下的音樂審美、穿搭風格,或是一種夜生活的消費模式。
一位45歲而自嘲是「老Raver」的小文,時常在TikTok上看到Z世代少年少女,拍短影音教人如何「act like a Raver」,外表打扮得龐克、叛逆,卻聽著主流的大眾音樂,令他啼笑皆非,有一種「此銳舞非彼銳舞」之感。
他反問,銳舞商業化造就的潮流,究竟該說是銳舞復興,還是其實坐實了那個草根性、反叛性的銳舞精神在台已死?
不過另一群跨世代Raver在這波電子音樂浪潮的啟蒙下,走回歷史的脈絡,繼承了台灣銳舞最初的樣貌——2020年成立的「瑞芳台灣 RAVEFUN TAIWAN」即是代表。
瑞芳台灣自稱屬於「偏硬的Rave」,這句話的內涵是「反對商業主義的形式與曲風」,遊走廢墟、郊區荒野,創造屬於銳舞份子們的迷幻異境。
他們不定期舉行游擊式野場派對,且堅持以「免費」、「DIY精神」辦趴。這場派對行動本身具有一種政治性,刺激社會反思公共空間與派對污名化的反思。






去年5月,台灣規模最大的社會運動「青鳥行動」,瑞芳台灣也在現場搭建音響系統,以電子音樂派對作為一種政治表態。當日放歌的DJ說,銳舞的文化核心PLUR——和平、愛、團結與尊重,何嘗不是台灣對民主政治的嚮往?放歌,就是他的政治表態。
只是派對政治似乎走得太前衛,那場電音派對因吵到鄰近兒童醫院病童引發爭議,甚至與其他社運支持者發生衝突。但曾研究柏林電音夜店文化的台師大歐洲文化與觀光研究所碩士陳萱反問,「抗議現場明明同樣在『吵』,為什麼喊抗議口號是正義,放電子音樂就是擾民?」這背後仍隱含著電音的污名化,以及大眾對於「派對=不誤正業」的認知。
事實上,派對信徒所創造的社會動能,遠比人們想像中要更多。
陳萱指出,銳舞文化在1990年代的英國,與社會運動是高度重合的,原因是電音的本質是「現成物」(readymade)崇尚DIY的精神,「辦派對」與「做社運」的行動形式其實是相近的,當時青年也藉「Party and Protest」,令銳舞成為社運與政治抗爭的手段,參與環保運動、奪回街道運動等。
無獨有偶,1989年一場政治運動「愛的大遊行」(Love Parade),藉由免費和開放的音樂節讓人們上街跳舞、做自己,也被視為影響四個月後柏林圍牆倒塌的關鍵社會事件之一,「音樂與派對的本質,就是不斷地對規範與威權提出挑戰。」
陳萱說,台灣的派對文化污名,最大原因是台灣(尤其大台北地區)為住商混合,人口稠密地帶,居住空間擁擠使得「派對」成為擾民的代言詞。就連圓山酒吧街今年也在居民投訴與議員陳情之下,實施宵禁(編按:此政策最終適得其反,人潮反而外移至住宅區的超商聚集),凸顯台灣對娛樂空間的漠視。
派對與銳舞之於台灣社會,至今仍如哲學家尼采百年前的一句話:「那些聽不見音樂的人,認為那些跳舞的人瘋了。」
這個時代
時光折返2001年,那個「銳舞」一詞仍風聲鶴唳,舞人與警察躲貓貓的年代。
當時raver社群流傳著一只《建國宣言》,cyberpunk美學的海報,寫著八個大字:「電音無罪,派對有理」宣言,甚至明定每年的7月29日為國定派對(致敬30年前首場新北市二重疏洪道野場派對)——人民不用上班、不掛國旗,Party整日。
20年前的想望,如今在Z世代似乎成為現實。時下電音舞廳已不若千禧年的滅門抄家,國際電音派對招來萬人狂舞派對,穿著一樣的crop tank、跳著一樣的舞曲,只是以前門票只要一、兩百塊,現在動輒上千元。
此景看在Aya眼中,感覺似曾相識,卻又面目全非。銳舞,從早期underground的調性,「現在是一種高端品味,或是經濟起飛的證明吧。」他調侃地說。
一天,Aya不經意聽見一群年時髦男女聊著要週末要在市郊的河濱橋下開趴,聊的起勁、熱血沸騰,「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這不是我們30年前玩過、那種最basic的派對嗎?」那是他首次有了「原來自己老了」的體悟。
他想起,美國著名DJ Mr. Fingers(本名Larry Heard)的浩室名曲〈Can You Fee It〉,歌詞寫著:
「我家裡只有浩室。但是,我沒有那麼自私,因為一旦你進入我的房子,它就變成了我們的房子,和我們的浩室音樂。」(In my house there is only house music. But, I am not so selfish because once you enter my house it then becomes OUR house and OUR house music.)
「你可能是黑人,可能是白人,可能是猶太人或非猶太人。在我們家,這沒什麼差別。」(You may be black, you may be white; you may be Jew or Gentile. It don't make difference in our House.)
音樂是打破藩籬的語言,每個世代的銳舞少年少女,接力創作屬於那個時代的派對、自己的House。同樣狂舞、狂喜的場景回來了——「只是那裡已經不是我的家,只屬於這個時代的年輕人。」小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