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五年後回看,2019 年香港政治氣氛的波瀾起伏,不僅僅在反修例運動上。 當年 4 月,事關 2014 年雨傘運動的「佔中九子」宣判罪成,審判歷時79日,被稱為「世紀審判」, 這直接促成了 1989 年曾赴北京支援學生運動的香港學聯代表李蘭菊,特意為當年的六四維園燭光集會而從多倫多飛回香港。
當年參加維園燭光晚會的人數達到 2014 年以來的新高, 期間香港獨立樂隊、被稱為「六四樂隊」的 VIIV 演繹中國大陸獨立歌手李志的《黑色信封》開場, 大會播放的影片亦以李志的《廣場》為背景樂,大會指18萬人將維園球場擠得水泄不通。
2019 年六四 30 週年這天的維園場面,成為絕響。
五天後,反修例運動經百萬人遊行漫長開啟。 翌年支聯會再向警方申請維園作為六四紀念場地,被禁以 COVID 疫情和「限聚令」,該年 6 月底港版《國安法》實施。 經五年後,「紀念六四可能犯法」不宣於法而宣於心,2019 年的六四也成為最後一場香港的公開紀念活動。
儘管公開集會被禁,2020 年逾萬名市民依然如往年一樣進入維園自發集會,現場曾高喊現在已經被禁止的運動口號和歌曲。 在 2019 年之前,香港對於六四的論述和儀式看法曾出現世代分歧, 本土派年輕人和「大中華」民運人士對如何看待民主香港與民主中國的關係產生差異, 而至 2020 年,六四紀念延續的反修例運動情感則不言自明。
紀念活動各地開花,各區立法會議員、區議員街站和公民團體自發派發白色蠟燭、紀念單張等。
也是在是次集會上,自行到維園悼念的支聯會和民主派等 26 人,被控「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至 2021 年 12 月,該案判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前記者何桂藍等 8 人, 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公眾聚集」、「舉行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等罪成,被判 4 個半月至 14 個月不等。
2021 年,警方二度以疫情為由禁止六四集會,消息亦指當晚在維園附近身穿黑衣或點燃蠟燭,都可能被視為和集會有關。 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 Facebook 及 Twitter 上發布題為「燭光無罪 堅守陣地」帖文;鄒並於六四當日於《明報》發表題為〈燭光承載良知重量 港人執著說出真相〉文章。她向公眾表示,自己將以個人名義到維園紀念。
但六四當日早晨,鄒幸彤在其律師樓附近被捕,其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當日,警方亦派出 3000 名警力維持治安。 支聯會本欲重開六四紀念館予公眾獻花,該館卻在 6 月 1 日遭香港食環署執法,指經營已8年的六四紀念館未有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屬無牌經營。
集會被禁,延續逾10年的街頭藝術成為發生在香港街頭幾乎唯一的公共悼念, 藝術家三木、盧樂謙、阿V等10位藝術家,在6月3日的銅鑼灣街頭「提前悼念」,為這個城市帶來勇敢的藝術形式,在禁忌之日表達仍存的真實情感。
最終,這一年的維園在警察嚴守下空無一人,惟入夜後,天后、銅鑼灣一帶再現六四光海。 路上不時可看到零星坦克車模型、燭光,街道亦見寫上「不要讓六四成為禁詞」的塗鴉。 在香港其他地區市民亦自發悼念,網絡上流傳隱晦表達的梗圖。
2021 年是失去的一年。 6 月 19 日,《蘋果日報》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宣布翌日停刊; 8 月,成立於 1989 年的支聯會宣布解散,其後 7 常委因「拒交資料」被捕,警方定性支聯會勾結外國勢力; 9 月,從實體轉移到網上的六四紀念館網站,在香港遭到封鎖,香港 IP 需通過 VPN 才可登陸網站; 12 月聖誕前,旨在紀念六四、已樹立多年的香港大學「國殤之柱」及香港中文大學「民主女神像」、香港嶺南大學的六四浮雕,先後被強行拆除或偷偷移走。
縱民情譁然,六四集會、紀念館及實體記憶至此皆被政府取締。
臉——大寫的人,無處安放的自由
國殤之柱、民女像、六四浮雕壁畫遭強拆後,他們寫下自己的記憶10 月 25 日,鄒幸彤為 2021 年的六四控罪自辯, 她在自辯詞中指:「 如果法庭要說,這樣一個沒有指定地點的行動呼籲,都是在煽惑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那我也很疑惑,這個集結是在指哪個集結、在哪裡的集結,是否地點是全香港或者全世界,是否任何人在那個時間點起燭光,就是在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如果這樣說,不如直接承認,要禁止的,就是六四的悼念本身。 」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會案」自辯詞2022 年,對觸犯紅線的恐懼開始展現影響,過往教會是紀念六四的重地之一,該年天主教香港教區卻決定從此不再舉辦追思六四彌撒。 至此,所有具名的、組織的六四活動皆在香港消失。 6 月 3 日,藝術家如往年悼念,至傍晚警方則拘捕數人。 到了 2023 年,行為藝術家們剛站上街頭就被捕。 2023 年的維園,被批准舉辦「香港回歸 26 週年嘉年華」。
縱然城市中仍可見燭光,但也是從這兩年開始,人們開始寄望台灣能接過紀念六四的棒子,海外紀念六四活動愈發遍地開花。 每個獨立的個體,在這時代重新拷問自己,悼念六四的初心是甚麼? 那份觸動或憤怒又是甚麼? 中國和香港的海外離散者,若未曾放棄將六四作為連結的契機,那麼其所追尋的連結是什麼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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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34 年:中國軍事威脅下,台灣為何需要關注六四、如何紀念?
從英國、加拿大到日本,海外的六四集會籌辦者在碰撞中相認一個擺在面前的問題是,當公共條件全部喪失,六四紀念會否如虞斷裂? 除此之外,紀念週期也逐年縮短,香港的中小學校也不再主動教授六四歷史,圖書館相關書籍被下架。 公開的集體記憶消失之後,個人記憶及主流之外的記憶論述,可能接班嗎?
歷史也在此時更迭。 2022 年 11 月,江澤民逝世,他在六四後接任中國國家主席,開啟中共、中國和他個人的13年。 他的逝世難免提醒人們一個時代的結束。 2022 年底,大陸爆發反封控潮(白紙運動),成為新一代人的政治啟蒙, 而 2023 年六四老人王丹等爆出 #MeToo 醜聞,這條追尋正義之路開始面臨更為嚴格的審視,折射出人們對「民主、自由」的新闡釋的渴望。
專訪李立峯:公開的六四紀念消失了,記憶會斷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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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老民運」到中國新一代行動者,八九後兩種政治觀與行動觀的迭代2024 年 3 月,香港完成另一部國安條例、「23 條」的立法。 至 5 月 28、29 日和 6 月 3 日,香港警方拘捕獄中的鄒幸彤及其母親、友人等共 8 人, 首次動用 23 條,指 8 人在社交媒體上「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煽動帖文,涉嫌違反 23 條下的「煽動意圖罪」。
記者提問保安局長鄧炳強「敏感日子」是否指六四,鄧答「日子不重要,重點是有人煽動對政府憎恨」, 記者續問「無叫口號、提及六四,是否已違法?」 鄧答「你講的問題不是最重要。」 與此案相繼的是國安大案「47 人初選案」的裁決(5 月 30 日),被捕 7 人中,有人獲保釋後即到庭外排隊聽審。
如此,2024 年的六四紀念形同冰封,而維園獲批於六四當日舉辦「家鄉市集」,空間意義繼續被改寫。 曾經,六四的主流論述在本土思潮、左翼反思下瀕臨「失效」,如今連這「失效」也不可得。
我們重回 2019 年前凍結住了的人聲熙攘,也關顧 2019 年後打壓下的勇氣與靜寂。 未來 2025、26 或更遠的年份,氣氛或有變,或無出其右。 但是,每個人,仍有權選擇自己閱讀、記憶或紀念六四的方式。
香港部分六四相關案件進程
(截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鄒幸彤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12個月
- 2021 六四煽惑集結案,「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判囚 15 個月;2024 年 1 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兩案刑期部分分期執行,總刑期 22 個月 - 2021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 4.5 個月;2024 年 3 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2020-2021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鄒還押兩年,申請保釋被拒,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 2024 年 5 月 28 日獄中再次被捕, 警方指其自 2024 年 4 月起,「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透過他人在「小彤群抽會」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涉嫌違反 23 條下的「煽動意圖罪」
鄒幸彤舅父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鄒劉華珍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劉家儀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維園禁食,被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拘捕
關振邦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維園禁食,被以「涉嫌作具煽動意圖行為罪」拘捕
李盈姿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被以「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拘捕
陳劍琴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潘幼翠
- 2024 年「利用某敏感日子煽動」案,遭 23 條「煽動意圖罪」逮捕
- 同時被指於網上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違反《國安法》「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陳式森
(三木)
- 2024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用手劃出「八九六四」,被逾 20 名警員包圍帶走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被警方帶走
- 2022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遭警方截查
陳美彤
- 2023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被警方帶走
- 2022 年 6 月 3 日在銅鑼灣進行行為藝術,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鄧岳君
徐漢光
- 2021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 4.5 個月;2024 年 3 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時服刑
支聯會
- 2020-2021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李卓人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未經批准集會」罪,判監 14 個月
- 2020-2021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何俊仁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 2020-2021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法官預計 2024 年無法開審
何桂藍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罪成
黎智英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監 13 個月
*另有數項國安案件在身
蔡耀昌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2 個月
梁耀忠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9 個月
梁錦威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9 個月
胡志偉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監 4.5 個月
尹兆堅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張文光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9 個月,緩刑 18 個月
陳皓桓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郭永健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8 個月
趙恩來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8 個月
麥海華
- 2020 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8 個月,緩刑 18 個月
梁國華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緩刑 12 個月
何秀蘭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梁國雄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罪成
朱凱廸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
楊 森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黃之鋒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10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
岑敖暉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6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罪成
袁嘉蔚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認罪
梁凱晴
- 2020 六四集會案,「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判監 4 個月
羅冠聰
張崑陽
註:涉案類型和人數眾多,或有疏漏;名單上多人仍有其他政治案件在身,這裏主要呈現六四案件和近期大案。